滾柱導纜器的滾簡表面不得有裂紋、砂眼及其他影響強度的缺陷。滾簡和軸之間應填充潤滑劑,以達到潤滑性,垂直滾軸油杯位向上。在滿足強度和本標準的要求,導纜器的滾簡允許用熱軋無縫鋼管代替。滾柱導纜器應由制造廠技術檢查部門驗收并出具合格證書。驗證合格后的滾柱導纜器,應具有下列標志:(1)制造廠名稱或標記;(2)型號和標準編號;(3)生產年月或生產批號(4)檢查合格印章。驗證合格后應涂上防銹漆。
導纜器是供引導纜索通過并交換方向或限制其導出位置,使纜繩免遭磨損的器具。主要有導纜鉗、滾輪導纜器、導向滾輪、導向滾柱、導纜孔、轉動導纜孔及滾柱導纜器等。導纜鉗是裝在舷邊沒有欄桿的區域、舷墻頂面上的鉗狀導纜器。系縛在帶纜樁上的纜繩,通過導纜鉗引導到碼頭或浮筒上,以免當船舶在外力作用下發生移動時損壞欄桿或船上其他設備。